按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,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的年报的企业,已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个体工商户已被工商部门标记为异常状态。如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状态,须补报年报并公示。补报后,须向所在地的区工商分局提出移出申请。告诉您如果未及时年报该如何进行补救~~
根据工商局等8部门联合签署的《失信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》以及《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》的有关规定,未年报市场主体将成为失信当事人,其失信信息将共享到多个部门,并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融资授信等多个领域对其进行联合惩戒,采取限制任职资格、限制荣誉申报、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、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等等联合惩戒措施,未年报市场主体将尝试到“寸步难行”的滋味。